這年頭,我格外珍惜手寫的信,連打開都小心翼翼,想好好品嚐收信的心情
陣仗很大阿,為了看這封信,我還準備了適合失戀的歌曲放在耳邊聽,手上也買了一杯咖啡,邊散步邊讀信,還配上音樂,有時後字句太口語化,彷彿這個失戀的人在我面前說話一樣,忍不住笑出來,唇角上揚的厲害,有些路人注意到我心情很好,那當然,散步看信的過程中,沒有一刻是停止微笑的,很想把看信的時間拉長,因此一張信紙看過兩遍後,才會看到下一張,很捨不得這麼快看完,總是一字一句看得特別慢,甚至心理還會怪這個失戀的人,怎麼不寫多一點?
可是,很難過阿,感覺好痛。失戀的痛感,過了十多天,才終於飄洋過海的傳到英國來,突然間,覺得其實我們都寂寞。台北,是個寂寞的城市,人來人往的,沒有人停歇,心靈卻空蕩蕩的,我突然看起利物浦的行人,不禁猜測他們是幸福的呢?還是是寂寞的?
『我希望回到台北這個讓人感到寂寞的地方,可以過得很好。』
你應該已經過得很好了吧?
真好,都沒人寫信給我。:P
回覆刪除Me, too!
回覆刪除看信總是要看過好幾遍,尤其是手寫的~